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組織改革情況
為落實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全國學聯聯合下發的《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以及《高校學生會組織深化改革評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廣大師生監督,現將我校學生會改革情況公開如下。
一、改革自評表
(見附件1中第1至15項)
二、《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章程》
見附件2
三、校級組織工作機構組織架構圖

四、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見附件3
五、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見附件4
六、校級學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見附件5
七、校級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見附件6
八、校級組織工作人員述職評議辦法(或其他有關制度文件)
見附件7
九、學校黨委指導學生會組織工作情況
見附件8
十、校團委指導學生會主要責任人
序號 |
類別 |
姓名 |
是否為專職團干 |
備注 |
1 |
分管學生會組織的校團委副書記 |
陸玲 |
是 |
|
2 |
學生會組織秘書長 |
汪桂玲 |
是 |
|
附件:
1.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自評表
2.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章程
3.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校級組織工作人員名單
4. 校級組織主席團成員候選人產生辦法及選舉辦法
5. 校級學生代表大會召開情況
6. 校級學生代表大會代表產生辦法
7. 校級組織工作人員述職評議辦法
8. 學校黨委指導學生會組織工作情況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2020年12月7日
附件2

關于印發《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章程》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學生會:
現將修改后的《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章程》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學習,并遵照實施。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2020年10月15日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組織名稱: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以下簡稱校學生會)
第二條 組織性質: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由學校黨委統一領導,學工處統籌負責,校團委具體指導,宣傳、教務、人事、保衛等部門分工合作、協調運行下的主要學生組織,是學校聯系廣大學生的橋梁和紐帶。
第三條 本會宗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以加強對同學的政治引領為根本,以全心全意服務同學為宗旨,及時向同學傳達黨的聲音和主張,引導廣大同學自覺把個人理想融入到黨和人民的共同奮斗之中;面向全體同學,堅持從同學中來、到同學中去,聽取、收集同學在學業發展、身心健康、社會融入、權益維護等方面的普遍需求和現實困難,及時反饋學校,幫助有效解決,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為學校建設與發展貢獻青春力量。
第四條 本會基本任務
(一)遵循和貫徹黨的基本路線和教育方針,促進同學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團結和引導同學熱愛祖國,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要求的合格人才,進一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自信、理論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覺樹立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而努力奮斗。
(二)充分發揮作為黨和政府聯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作用,服務于學校建設和發展,服務于同學全面發展。在維護國家、人民和學校整體利益的同時,依法依章程表達和維護同學的合法具體利益。
(三)開展健康有益、豐富多彩的積極向上充滿正能量的校園文化活動和社會服務,努力為同學服務。
(四)增進各民族同學的團結,加強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實踐,促進中華民族的團結、偉大祖國的統一和學校和諧發展。
(五)加強同州內州外、省內省外學生和學生組織的聯系與合作,增進友誼,交流經驗,支持各學生組織和學生的正義事業。
(六)本會不承擔宿舍管理、校園文明糾察、安全保衛等高校行政職能。
第五條 本會參加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和湖北省學生聯合會,并為以上兩會團體會員,承認并遵守《中華全國學生聯合會章程》。
第六條 本會的一切活動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為最高準則。
第二章 學生會成員
第七條 本會成員范疇
(一)凡取得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籍的全體學生,承認本會章程,不分年齡、性別、民族、宗教信仰、均可成為本會成員。
(二)學院學生會、班級委員會也為本會成員。
第八條 會員的基本權利:
(一)會員在本會內享有平等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受處分者不享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會員有權通過各種正常途徑和采取適當形式對本會各部門及學生干部進行監督、提出建議并要求答復。
(三)會員享有參加本會組織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四)會員在學習、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難,在本會內受到不正當待遇時,有權請求本會提供正當的權益保障和服務。
(五)會員有權要求本會如實向有關部門轉達意見及建議。
第九條 會員的基本義務: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遵守國家憲法和其他法律法規,遵守校規校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和本會的利益和榮譽。
(三)支持本會工作,積極參加本會的各項活動,完成本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四)團體會員需遵守本會章程,積極配合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十條 本會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在學校黨委統一領導下,在學工部門統籌負責下,在校團委具體指導下和宣傳、教務、人事、保衛等部門共同協調下,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本組織章程,獨立開展工作 。
第十一條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代表大會(簡稱學代會)是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的最高權力機構。
(一)學校學生代表大會須每年召開一次,特殊情況下,由學生會主席團提議,報請校團委批準,校黨委同意,可以提前或推遲召開。學生代表大會代表以各二級學院(部)為單位民主選舉產生,各二級學院(部)代表名額根據各學院在籍學生總數按比例產生 。
(二)校級學生代表代表經班級團支部推薦、二級學院(部)學生會組織選舉產生,代表名額一般不低于所聯系學生人數的1%,名額分配要覆蓋各個學院(部)、年級及主要學生社團。二級學院(部)學生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代表要體現廣泛性。學代會選舉結果應當向大會公告,并經同級黨委批準;報上級學聯、學生會組織備案。
(三)學生會主席團由學代會選舉產生。校級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由二級學院(部)團組織推薦,經二級學院(部)黨組織同意,由學工處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后,報校黨委確定。主席團候選人要具有代表性,應當從校、院(部)學生會工作人員和各領域優秀學生典型中產生。校學生會工作部門成員由二級學院(部)團組織推薦,經學工處和校團委審核后確定。選舉結果應向大會公告,并經校黨委批準,報州、省級學聯備案。
(四)學生代表大會應由三分之二以上當選代表參加才能召開。
第十二條 學生代表大會有以下職權:
(一)制定、修改學生會章程;
(二)聽取、審議和通過上一屆學生會工作報告;
(三)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會主席團;
(四)選舉產生新一屆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
(五)選舉產生出席上一級學聯學生會組織代表大會的代表;
(六)審議通過大會提案,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及時反饋填處理落實的整體情況,參與學校治理;
(七)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在不召開學生代表大會的年度,設有常任代表會議的學校由常任代表會議代表全體同學幫助和監督學生會組織的工作,包括:
1.監督評議章程實施和學生會組織工作;
2.聽取、審議上一屆學生會組織的工作報告;
3.選舉決定學生會組織主席和主席團成員調整事項;
4.選舉產生出席上一級學聯學生會組織代表大會的代表;
5.討論和決定應由常任代表會議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學生代表大會及其常任代表會議有權罷免學生會主席團成員。罷免案須由學生代表大會總數十分之一或常任代表總數五分之一以上代表提出,過半數通過后生效。
第四章 執行機構
第十三條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是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最高執行機構。
第十四條 學生會行使以下職權:
(一)在全校學生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大會決定,決定學生會工作的重大事項。
(二)制定和修改學生會章程及各項工作制度并監督實施。
(三)籌備和召開全校學生代表大會。
(四)領導、組織學院學生會開展工作,對學院學生會的各項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
(五)收集學生意見,通過正常途徑和適當形式向有關部門提出建議并及時向同學反饋。
第十五條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主席團(以下簡稱“校學生會主席團”)是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組織的日常工作機構,組織架構一般為“主席團+工作部門”模式。學生會主席團集體負責學生會重大事項,不設主席、副主席,設執行主席,執行主席由主席團成員輪值擔任,以學期為一個輪值周期,執行主席負責召集會議、牽頭日常工作。
學生會主席團由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校級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應由二級學院(部)團組織推薦,經二級學院黨組織同意,由學工處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后,報校黨委確定。主席團候選人要具有代表性,應當從校、院(部)學生會工作人員和各領域優秀學生典型中產生。校級學生會工作部門成員由二級學院(部)團總支推薦,經學工處和校團委審核后確定。二級學院(部)學生會主席團候選人和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當由班級團支部推薦,經二級學院(部)團總支同意,由二級學院(部)黨總支確定。校級學生會工作人員中來自二級學院(部)學生會的成員一般不少于50%。
校學生會主席團行使下列職權:
(一)執行代表大會的決議,主持學生會的日常工作。
(二)根據本章程制定相應的學生會工作條例。
(三)決定聘任和解聘學生會秘書長,批準成立校學生會職能部門,調整、任免學生會各職能部門負責人。
(四)組織校學生會日常工作,領導和組織全校的部分學生活動。
(五)指導、檢查、考核各二級學院部學生會主席團工作。
(六)向學校團委、校黨委匯報學生會工作開展情況。
第十六條 校學生會執行主席主持學生會的日常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各二級學院部學生會主席團、各職能部門的工作;執行主席不在職期間,指定一名主席主持工作。
第十七條 校學生會工作人員不超過40人,主席團成員3人;工作部門6個(辦公室、學風建設部、心理健康部、生活服務及權益保障部、文體部、外聯部)各工作部門設部長一人、副部長二人,干事不超過三人,校團委組織頒任職證書。
第十八條 校團委明確1名專職老師指導學生會。重點抓好學生會舉辦各類活動、發布重要信息、開展對外聯系、使用經費物資等事項的審核管理,確保學生會日常工作不出偏差;列席全體委員會會議和主席團工作會議。
第十九條 組建以學生代表為主,學工處、校團委等共同參與的評議會,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負責人每學期向評議會述職,評議會從政治態度、道德品行、學習情況、工作成效、紀律作風等方面對其進行全面客觀的綜合評價。建立以服務和貢獻為導向的激勵機制,參加評獎評優、測評加分、推薦就業等事項中。
第五章 基層組織
第一節 學院學生會
第二十條 各二級學院部學生會在同級黨組織領導和團總支指導下開展工作,屬于校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接受校學生會指導,并協助校學生會開展工作。
第二十一條 各二級學院部學生會組織工作參照本章程所述相關條款執行,并制定相應章程。
第二十二條 各二級學院部學生代表大會原則上每年召開一次,由學院學生會提議并報校學生會批準后方可舉行。學院學生會發生人事變動,應及時向校學生會申報備案。
第二十三條 各二級學院部學生會主席團下設職能部門參照校學生會主席團下設職能部門設置,工作人員總數一般為20人至30人,主席團成員不超過3人,除學生會主席團成員和工作部門成員,均不設置其他任何職務;相關部門設置可與二級學院團總支職能部門合署,但應明確界定和區分工作職責、以免混淆二級學院學生會與二級學院團總支基本工作職能;提倡學生會、團總支骨干力量交叉任職。
第二節 班級委員會
第二十四條 班級大會是班級的最高權利機關,班委會是班級大會的權利執行機關,班委會每屆任期一年,可連任,但不可連任超過三年。每年九月由本會發布通知并監督選舉產生各班班委,班委會對全班同學負責并對班級大會報告工作,班委會接受本會領導,班級團支部指導,協助輔導員或班主任開展班級管理工作。
第二十五條 班委會原則上設班長、學習委員、生活委員、文體委員、心理委員等,相關崗位可由團支部支委兼任,但應明確界定和區分工作職責、以免混淆院班委會與團支部支委基本工作職能;提倡具備團籍的班長兼任團支部副書記。
第六章 學生骨干
第二十六條 本會干部應具備的條件:
(一)具有高度的思想政治覺悟和政治素養,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積極擁護、執行和學習黨的各項方針政策。
(二)有高度的自覺性和紀律性,嚴格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服從管理,自覺接受學代會和主席團的監督。
(三)嚴格要求自己,作風正派、品德優秀、成績良好、團結同學、關心部員,處處以身作則,有全心全意為同學服務的精神,起到模范帶頭作用。
(四)有較強的組織管理能力和社會活動能力,有高度的責任感和工作熱情。在工作中認真負責,按時完成工作,作好領導工作,積極進取,勇于創新。
(五)有批評和自我批評的精神,勇于承認錯誤,善于總結經驗。
(六)有正義感,敢于提出工作中的不良現象,敢于同一切損害集體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做斗爭。
(七)能處理好學習和工作的關系,在工作中要善于學習和不斷完善自我。
(八)學生會工作人員應為共產黨員或共青團員,理想信念堅定,熱愛和擁護中國共產黨,具有強烈的愛國意識、愛國情感,積極弘揚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品行端正、作風務實、樂于奉獻,具有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的覺悟和能力。學生會干部應當是學有余力、學業優良的學生,學習成績綜合排名在本專業前30%內,且無課業不及格情況。
第二十七條 學生會干部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予以免職:
(一)思想作風不端正,不響應黨和國家的號召,不服從上級領導,不接受主席團監督者。
(二)工作作風散漫,工作拖沓、不負責任,無特殊原因而不能做好本職工作者,在主席團給予警告而未能改正者。
(三)不能按指定標準完成工作任務或所做工作缺乏實效性的,應視具體情況予以免職或勸其自動辭職。
(四)在工作中缺乏紀律性,不按時召開或參加例會,給予警告不改者。
(五)在學習中出現課業不及格情況。
(六)出現重大問題,受學校紀律處分;損害集體利益,以權謀私、徇私舞弊者。
(七)道德品質敗壞,立場不明確,沾染不良風氣,參加邪教組織者。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會經費主要來源于學校黨、團組織劃撥專項經費。經上級部門批準后,可接受社會資助、贊助資金作為輔助經費。學生會必須建立清晰、完備的財務制度,并接受上級部門的審查和全校同學的監督。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最終解釋權屬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2020年10月15日印發
附件3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工作人員名單
及政治面貌情況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級 |
最近1個學期/最近1學年/入學以來學習成績綜合排名(一年級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寫) |
是否存在課業不及格情況 |
院系、班級學生工作經歷 |
李碩 |
團員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17級 |
26/90 |
無 |
曾擔任班長、外聯部副部長、學生會副主席、現任學生會主席 |
滕婷婷 |
團員 |
文化與傳媒學院 |
2018級 |
12/48 |
無 |
曾擔任學風建設部副部長,現任學生會副主席 |
胡青龍 |
團員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18級 |
9/34 |
無 |
曾擔任團支書、文體部副部長、外聯部副部長,現任學生會副主席 |
文丹青 |
團員 |
文化與傳媒學院 |
2019級 |
3/49 |
無 |
曾任文體委員,現任辦公室部長 |
劉倩 |
團員 |
文化與傳媒學院 |
2018級 |
27/110 |
無 |
現任學生會辦公室副部長 |
李蕓暉 |
團員 |
醫學院 |
2019級 |
27/136 |
無 |
曾任學習委員,現任學生會辦公室副部長 |
秦緣 |
團員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2018級 |
4/60 |
無 |
曾任學生會辦公室干事,現任學生會辦公室副部長 |
別昊天 |
團員 |
醫學院 |
2019級 |
8/40 |
無 |
現任辦公室副部長 |
王佳 |
團員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19級 |
12/55 |
無 |
曾任班長兼團支書,現任學風建設部部長 |
顏雯 |
團員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19級 |
14/80 |
無 |
曾任學習委員,現任心理健康部副部長 |
方珅 |
團員 |
音樂與體育學院 |
2019級 |
3/32 |
無 |
曾擔任團支書,現任文體部部長 |
胡丹妮 |
團員 |
音樂與體育學院 |
2019級 |
16/96 |
無 |
曾擔任文體委員,現任文體部副部長 |
侯宇 |
團員 |
文化與傳媒學院 |
2020級 |
預科升入 |
無 |
曾擔任文體委員、團支書、現任文體部副部長 |
譚楚玉 |
團員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18級 |
3/33 |
無 |
曾任公寓委員,現任心理健康部部長 |
向寄源 |
團員 |
文化與傳媒學院 |
2019級 |
11/46 |
無 |
現任心理健康部副部長 |
向立倩 |
團員 |
文化與傳媒學院 |
2019級 |
28/96 |
無 |
曾擔任生活委員,現任生活服務及權益保障部部長 |
謝清朋 |
團員 |
文化與傳媒學院 |
2019級 |
21/94 |
無 |
現任生活服務及權益保障部副部長 |
曾斌鑫 |
團員 |
醫學院 |
2019級 |
22/119 |
無 |
現任生活服務及權益保障部副部長 |
徐詩茜 |
團員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019級 |
28/96 |
無 |
曾擔任預科外聯部部長、副班長兼團支書,現任外聯部部長 |
彭鉞 |
團員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2019級 |
3/25 |
無 |
曾任雙創協會社長,現任學生會外聯部副部長 |
附件5

關于召開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第一次
學生代表大會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學生會:
為深入貫徹學聯學生會組織改革要求,嚴格落實《關于印發<高校學生代表大會工作規則>的通知》(中青辦聯發[2017]9號)、《關于推動高校學生會(研究生會)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見》(中青聯發[2019]9號)等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經請示團州委、上級學聯組織及學校黨委,決定與12月27日召開湖北民族民族大學科技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會期半天,請各二級學院認真學習,并遵照執行。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2020年12月2日
一、大會的主要任務和議程
主要任務: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和全國學聯二十七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關于教育的重要論述,堅持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鑄魂育人,以立德樹人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為核心,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全面總結過去一個時期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工作,研究部署今后一年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工作,著力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為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穩步推進中國特色高水平民辦學校建設和恩施州高質量發展奉獻青春力量。
二、大會主要議程:
1.聽取校領導講話、團州委領導講話;
2.修訂學生會章程;
3.聽取和審議學生會工作報告;
4.研究、部署今后一年工作;
5.選舉產生第一屆學生會主席團成員;
6.選舉產生第一屆學生代表大會常設機構;
7.征求廣大同學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合理有序表達和維護同學正當權益,及時反饋提案處理落實的整體情況,參與學校治理;
8.討論和決定應由學生代表大會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三、代表的資格條件、名額分配及產生辦法
(一)大會規模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全日制在校學生11647人,本次學生代表大會擬定代表235人,占全日制在校學生比例為2%,其中本科生代表161人,占比68.51%;??拼?4人,占比31.49%;女生代表不少于59人,占比不低于25.1%;少數民族代表不少于28人,占比11.91%。
特邀嘉賓及列席代表50名左右,包括團州委領導、兄弟院校代表、學校及校內相關部門領導、各學院領導。
(二)資格條件
本校全日制在校學生;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良好的品德和責任感,品行端正,積極上進;能夠真實充分反映同學訴求,積極熱心表達同學意愿。
(三)名額分配及產生辦法
代表名額分配原則:根據各基層單位在校學生總數按比例分配到各選舉單位,名額分配覆蓋各個學院、各個年級及主要社團。其中代表名額不足3人的以3人計,非校、院級學生會骨干的學生代表不低于60%。
以各學院為選舉單位,由各選舉單位按分配名額及構成要求,經班級團支部推薦,學院學生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代表候選人的人數應多于代表名額的20%,在同級黨組織和校學生會審查通過后,提交本選舉單位學生代表大會進行差額選舉,由校黨委學工部和校團委聯合審查后,產生出席大會的正式代表。
四、學生會主席團的構成及產生辦法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擬設主席團成員3名,擬提名主席團成員侯選人4名,差額1名。主席團成員侯選人由院團組織推薦,經院黨組織同意,由學校學生工作部門和學校團委聯合審查后,報校黨委同意后,提出主席團候選人名單。
五、結果報告
學代會閉幕后,經學校黨委批準,成立第一屆學生會及學生會常設機構。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2020年12月2日印發
附件6
關于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選舉工作的通知
各二級學院學生會:
我校即將召開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經報學校黨委和共青團恩施州委請示后,校黨委和團州委分別就有關工作做了批復。根據團中央、全國學聯有關文件精神和校黨委會議紀要《關于學校共青團建設等工作的會議紀要》,現就學生代表大會候選人選舉工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選舉程序
1、各選舉單位要認真閱讀領會我校召開學代會通知的有關精神及相關工作要求,制定本選舉單位代表選舉工作方案。按照多于代表分配名額20%的要求(名額分配見附件1),提出候選人初步名單。
2、代表候選人初步名單報學院黨總支和校團委及學工部同意后,各選舉單位籌備召開學生代表會議,通過差額選舉的辦法,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產生出學代會的正式代表。選舉代表時,到會代表數超過應到會人數五分之四,方可進行選舉;被選舉人獲得贊成票必須超過實到會有選舉權人數的半數。
3、代表選舉結果經學院黨總支審核后,填報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第一次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候選人提名名單匯總表(附件2)、選舉結果匯總表(附件3)、代表構成匯總表(附件4),報學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4、學代會候選人的提名在代表選舉的基礎上舉行,選舉結果經學院黨委(黨總支)審核,報學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二、選舉時間安排
1、2020年12月5日—12月7日,各學院學生會醞釀提名人員,經二級學院黨總支審議,報校團委;
2、2020年12月8日,學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審議提名人員名單并反饋至各學院學生會;
3、2020年12月9日—12月11日,各二級學院學生會召開學生代表大會選舉代表;并將選舉結果報學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
三、學代會代表具備的條件
學代會代表應是我校全日制在校學生,一般應具有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法規,遵守學校章程和規章制度。
2、有堅定的共產主義信念,立場堅定,旗幟鮮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擁護黨的各項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自覺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
3、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認真學習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及習近平新時代社會主義思想:
4、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實事求是,堅持原則,勇于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5、學習認真刻苦,成績優良;
6、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清正廉潔,公道正派。
四、選舉工作要求
學生代表的選舉工作要在各二級學院學生會認真學習貫徹關于代表選舉工作文件精神的基礎上,廣泛宣傳,層層發動,精心組織。各二級學院學生會要嚴格按照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結合的辦法,保證學代會表資格要求,保證學代會在政治上、組織上的純潔性,確保代表的質量,學代會各項任務的順利完成。
附件
選舉單位 |
代表 總數 |
非骨干人數(不少于) |
???/span> 人數 |
女代表數 (不少于) |
少數民族 代表數 (不少于) |
差額人數 |
文化與傳媒學院 |
33 |
20 |
0 |
8 |
4 |
7 |
經濟與管理學院 |
21 |
13 |
6 |
5 |
3 |
4 |
建筑與設計學院 |
12 |
7 |
3 |
3 |
1 |
2 |
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院 |
28 |
17 |
8 |
7 |
3 |
5 |
音樂與體育學院 |
24 |
14 |
5 |
6 |
3 |
5 |
醫學院 |
117 |
70 |
52 |
30 |
14 |
24 |
總人數 |
235 |
141 |
74 |
59 |
28 |
47 |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2020年12月3日
附件7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主席團述職大會
為了更好的團結和引導廣大同學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帶領和引導廣大同學面向現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來,更好的服務同學,各學院學生會需按年度向校黨委學生工作部門、校團委進行工作述職,校會主席團應于會議召開之前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述職工作匯報期間評議評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會議時間與地點
2020年12月1日15:00,圖書館7樓一號會議室
二、參會人員
(一)專業考評團:黨委辦公室成員、學生工作部門;
(二)校團委書記陸玲老師、各二級學院團委書記;
(三)各二級學院學生會主席團;
(四)校學生會主席團、校辦公室成員。
三、考評團評分標準及要求
*各學院述職工作匯報時長為8分鐘(10分)--扣分項
(一)匯報評價—評分項(30分)
1.內容充分,細致詳盡(10分)
2.主題鮮明,條理清晰(10分)
3.匯報新穎,準確生動(10分)
(二)內容評價—評分項(60分)
1. 重視青年精神引領(20分)
2. 助推校園文化建設(20分)
3. 推陳出新工作亮點(20分)
*主席團互評:增加組織間工作聯系評分項,其他項依據考評團評分標準做了細微的調整。
四、匯報順序
機電與信息工程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建筑與設計學院、文化與傳媒學院、音樂與體育學院、醫學院
五、會議準備
(一)各二級學院11月30日之前遞交述職工作匯報PPT;
(二)驗收各二級學院主席團無違規違紀和成績合格證明,并核算考勤相關分值。
(三)準備印制主席團互評表(附件1)、專家評審評分用表(附件2)、成績統計表(附件3)、工作人員安排表(附件4);
(四)制作報告會背景主題PPT;
(五)確定專業考評團組成老師;
(六)確定會議主持人、會議記錄人員統分收分人員和計時人員;
(七)聯系青年傳媒中心指派工作人員現場拍照;
(八)確定參會人數,準備團徽和紙筆等相應物品。
六、會議流程
主持人介紹專業考評團成員并宣布述職大會開始;
各二級學院依次進行述職工作匯報 ;
專業考評團打分、主席互評(現場不公布分數);
團委書記陸玲老師總結發言。
分管領導致辭;
集體合影。
湖北民族大學科技學院學生會
2020年11月28日
附件8
學校黨委指導學生會組織工作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