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巴吾爾江·烏坎,男,我校法學院2014級法學專業本科K1114414班學生,考生號13652306950041,大學學號K111441451。該生于2016年12月22日因個人原因辦理休學,2017年9月休學期滿后,超過兩周未到校辦理復學相關手續,學校多次聯系學生及家長未果?,F根據《湖北民族學院科技學院學籍管理細則》第四十五條和第五十二條之規定,經研究決定給予該生退學處理,且不得申請復學。現將此告知公示,公告期15天。
學生工作部(處)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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